1、就業差異:
1、勞務派遣,派的是“人”。其中,,
1)勞動關系是勞務派遣單位和勞動者。
注:本單位需要具備勞務派遣資質,需要勞務派遣公司辦理社保。
2)就業關系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
2、勞務外包,包括“活”或“人”。
1)勞動關系或就業關系,是分包公司和勞動者。
注:勞務外包不需要勞務派遣資質,但根據不同的外包業務要求,可能需要相關行業資質,如建筑業,具有建筑相關資質。
2)合同關系為用人單位和分包公司。
3、人力資源外包,包括人力資源部的職能。
1)代理關系,是人力資源管理公司和勞動者。
2)勞動關系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
注:由用人單位辦理社保。
二、增值稅差異:
1、稅目方面:
1)勞務派遣是現代服務-商務輔助服務-人力資源服務。
2)勞務外包是四種外包:
(1)提供建筑勞務外包-建筑服務,
(2)提供清潔勞務外包-生活服務,
(3)提供運輸服務外包運輸服務,
(4)提供餐飲服務外包-餐飲服務。
3)人力資源外包是現代服務-商務輔助服務-經紀代理服務。
2、稅率方面:
1)勞務派遣:
(1)一般納稅人:一般計稅方法:全額納稅,稅率6%。
簡單計稅方法:差額納稅,征收率5%。
(2)小規模納稅人:簡單計稅方法1,全額納稅,征收率3%。
簡單計稅方法二、差額納稅,征收率5%。
2)勞務外包:
(1)一般納稅人:提供建筑勞務外包-稅率9%,
提供保潔勞務外包-稅率6%,
提供運輸服務外包-征收率9%,
提供餐飲服務外包-征收率6%。
(2)小規模納稅人:簡單計稅方法,征收率3%。
3)人力資源外包:
(1)一般納稅人:一般計稅方法:稅率6%。
簡易計稅方法:征收率5%。
(2)小規模納稅人:簡單計稅方法,征收率3%。
3、計稅依據(銷售額)在計算中
1)勞務派遣:
(1)一般納稅人:
一般計稅方法:銷售額=全價+價外費用
簡單計稅方法:(全價+價外費用)-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3)小規模納稅人:
簡單的稅收計算方法1,銷售=全部價格+價外費用
簡單計稅方法二:(全價+價外費用)-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2)勞務外包:
(1)一般納稅人:一般計稅方法,銷售額=全價+價外費用
小規模納稅人:簡單計稅方法,銷售=全價+價外費用
3)人力資源外包:
(1)一般納稅人:
一般計稅方法:(全價+價外費用)-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簡單計稅方法:(全價+價外費用)-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2)小規模納稅人:
簡單的稅收計算方法,(全價+價外費用)-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4、發票開具方面
1)勞務派遣:
(1)一般納稅人:
一般計稅方法:全額納稅,全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全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簡單計稅方法:差額納稅,利用開票系統中的“差額開票”功能開具專用票或管理費部分開具專用票,代收代支部分開具普通票;或者全部開具普通票。
(2)小規模納稅人:
簡單計稅方法1。全額納稅,全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全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簡單計稅方法二。差額納稅,利用開票系統中的“差額開票”功能開具專用票或管理費部分開具專用票,代收代支部分開具普通票;或者全部開具普通票。
2)勞務外包:
(1)一般納稅人:一般納稅方法,全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全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2)小規模納稅人:簡單計稅方法,全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全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3)人力資源外包:
(1)一般納稅人:
一般計稅方法:管理費部分開具專用票,代收代支部分開普通票;或全部開具普通票;
簡單計稅方法:利用開票系統中的“差額開票”功能開具專票
(2)小規模納稅人:
簡單的計稅方法,利用開票系統中的“差額開票”功能開具專票
三、企業所得稅差異
接受服務單位
1、勞務派遣:
1)直接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的費用,即勞務費,可稅前扣除,不計入工資薪金總額。
2)直接支付給員工的個人費用,即工資費用(可以稅前扣除并計入工資總額)或職工福利費用(可以稅前扣除)。工資總額可作為職工福利費、工會費、職工教育費的扣除比例基數。
2、勞務外包和人力資源外包,支付給服務單位或者個人的費用,作為費用,可以稅前扣除。
四、會計處理的區別
1、勞務派遣
1)收到用人單位支付的對價,計入主營業務收入
2)支付給員工的工資計入主營業務成本
2、勞務外包和人力資源外包
1)提供服務作為主要經營事項的,計入主營業務收入或主營業務成本
2)提供服務作為兼營事項的,計入其他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