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23號)和陜西省住建廳《關于全面做好2021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陜建發〔2021〕55號)要求,為進一步支持我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解決老舊小區改造加建電梯繳存職工的資金困難,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加建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取條件和對象
符合我市老舊小區改造相關規定,對擁有產權的自住住房實施加建電梯的繳存職工及其配偶可申請提取。
二、提取時限
自加建電梯項目取得住建、財政部門簽發的“關于下達西安市老舊住宅小區加建電梯試點項目財政補貼的通知”起5年內,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可申請辦理提取手續。每名繳存職工只可申請一次因加建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
三、提取額度
夫妻雙方提取總額不超過加建電梯所產生的實際費用,且個人賬戶內應保留不低于三個月繳存額。
四、申請材料
(一)提取人有效身份證原件;產權人配偶提取時,還需提供以下關系證明之一:結婚證;夫妻同戶的戶口簿;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
(二)商品房需提供房屋產權證,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已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單位房改房需提供房屋產權證,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房改部門的批復文件(無法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售房單位公章)及房改部門已審批的樓棟分戶價格表(無法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售房單位公章)。
(三)住建、財政部門簽發的“關于下達西安市老舊住宅小區加建電梯試點項目財政補貼的通知”復印件并加蓋項目實施單位公章。
(四)個人實際支付分攤費用的發票或收據。
五、注意事項
(一)已辦理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應當優先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在貸款未還清前不予受理加建電梯提取公積金。
(二)申請提取時需持有以下17家銀行中的一類借記卡: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光大銀行、恒豐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北京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西安銀行、興業銀行、招商銀行、浙商銀行、中信銀行、長安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