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很多企業近兩個月工作安排有不同程度的調整,很多員工都屬于待崗狀態,現在已經基本復工了。
那么即將發放疫情期間的工資,到底應該怎么計算呢?最近有很多HR朋友在咨詢待崗工資的相關問題,今天統一為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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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崗工資是什么?
待崗工資一般指最低生活保障費,各地規定不同,大部分地區按照最低工資的70%~80%做為標準,比如北京是最低工資70%,深圳是最低工資80%。陜西的政策是按照最低工資的75%核算的。
依據是《陜西省企業工資支付條例》(2015年5月28日陜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第25條
用人單位停工停業,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停工停業,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對沒有解除勞動合同,也沒有安排工作的勞動者,應當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5%支付勞動者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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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崗工資的適用情況?
待崗工資適用于停工停產待崗期。企業與員工協商一致,進入待崗期的次月開始,如安排員工工作的,按照新約定工資標準支付,不得低于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如果次月開始,沒有安排員工工作的,應支付待崗工資,陜西地區的待崗工資標準為最低工資的75%。注意員工實發不低于最低工資或待崗工資,不包含個人社保公積金部分。
依據:勞動部發布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2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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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支付標準是?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會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陜西省最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是2019年5月實施的,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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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是否包含個人承擔的五險一金?
咱們陜西地區政策中僅說明不包含企業承擔部分,未明確說明不包含個人承擔的五險一金,所以計發時可以包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