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勞動力成本上升的問題,許多公司正在尋求新的靈活就業模式。除了運輸勞動力外,公司還經常在日常運營中使用外包形式。例如,快遞和物流公司將其部分或全部非核心流程外包給第三方人力資源組織、公司和政府機構。使用一些季節性的攤位。外包給
人力資源服務公司
然而,許多人經常混淆勞動外包和工作外包的概念,甚至將勞動外包等同于工作外包。然而,勞動外包不是工作外包,工作外包只是外包服務之一。
根據勞務外包服務的類型,可分為生產線外包、銷售外包、物流外包、人力資源外包、IT服務外包和研發外包。公司負責整個業務流程,包括相關設置,員工以結果為導向,高質量完成任務。數量,承包商只需要評估外包服務的整個過程和我們公司的結果,這是一個“事”。
工作外包是指公司將一些高流動性、困難、專業或定期的工作外包給外包服務管理機構,其他機構負責外包工作的所有人力資源工作,包括這項工作。招聘培訓、薪金設計與會計、個人納稅申報表、社會保障公積金支付、績效設計與獎懲執行,但合同方只需集中精力進行業務管理。
雖然外包和外包包括人才外包,人才已與招聘單位簽訂合同,然后被送到招聘單位工作,但兩者之間仍存在差異。
從外包性質來看
勞務外包:針對工作過程中的全球業務量,即全球業務量,即“事物”;
崗位外包:單個崗位的工作量和人員,單個崗位的工作量和人員“人員”
從人員管理的角度來看
勞務外包:締約方的計算和評價是外包管理服務組織的一般業務工作量,外包過程中沒有員工的真實管理能力和評價標準;
崗位外包:轉包員工必須接受簽約方的業務和管理評估;
從外包服務中人員的選擇和數量來看
勞務外包:外包服務管理機構根據業務工作量評價標準合理分配具體外包服務人數,承包人有最終決定權;
崗位外包:締約方根據自己對某些頭寸和工作量的考慮,決定分包頭寸和數量。
一般來說,勞務外包的覆蓋范圍遠遠超過勞務外包的覆蓋范圍。無論是勞務外包還是工作外包,這都是公司雇傭勞動力的靈活方式,不需要考慮就業。通過勞務外包/勞務外包,公司可以:
1.無需創建專門的人力資源經理或團隊來管理外包員工,從而節約管理成本;
2.可大大降低勞動力成本,如員工工資福利的計算分配、社會保障公積金的支付等,由第三方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處理;
3.通過外包服務,公司可以有效避免與外包員工的勞動糾紛,分擔職業風險,促進公司職能部門的改革,注重核心業務的發展和管理。
然而,當公司尋求外包服務時,他們必須決定是否外包非核心工作流程的整體工作量,或者是否適合外包一些不必要和周期性的業務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