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
勞務派遣,通常稱為勞務派遣,是指招聘人員與用戶分離的勞動經濟模式。一般來說,員工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然后派遣到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與實際派遣員工不簽訂勞動合同,一般不經濟交流,只與派遣單位簽訂勞動派遣協議,協議應明確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崗位、派遣人員勞動報酬和派遣單位應得的中介報酬。
我單位為行政事業單位,勞務派遣員工8人,與我單位正式員工差別較大,主要如下:
首先,是否有編制的區別。我們單位是行政事業單位,正式員工是在職人員,要么是行政編制,要么是事業編制,在編制備案中,存在于編制本中。進入單位成為正式員工,基本上通過公務員考試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考試,非常困難。勞務派遣人員制,為單位臨時人員,從事一些臨時輔助工作。成為勞務派遣人員相對容易得多,要求也要低得多。
二是工資待遇的差異。本單位正式員工的工資和待遇按其職務、職級、職稱、等級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標準明確。例如,我單位公務員、二級主任職級,月實際工資約7000元;公務員、管理崗位9級,月實際工資約4600元。勞務派遣人員雖然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一般工資標準也由實際用人單位制定,只由派遣單位招聘。目前,我單位勞務派遣人員的月實際工資約為3800元,遠低于正式員工,基本沒有其他福利待遇,如年度績效考核獎。
第三,發展前景不同。單位正式員工可根據工作完成情況、自身能力表現、崗位調整和晉升,特別是行政事業單位,有明確的晉升條件和要求,逐步晉升。比如普通科員,任職三年,表現好,有職位空缺,可以晉升為鄉級副職;比如四級科員,任職兩年后,可以晉升為三級科員,表現出色,能力突出,也可以晉升為鄉級科員。事業編制管理崗位九級,任職滿三年,可晉升為管理崗位八級(副科級)。但是勞務派遣人員很難得到晉升。一是勞務派遣人員實際在用人單位工作。不管他們表現得多好,他們都不能在用人單位得到晉升,勞務公司也不會得到晉升,因為他們不能在公司實際工作,所以很難安排工作。二是勞務派遣人員從事臨時輔助工作,也很難取得成績,所以晉升也很難。一般來說,勞務派遣人員不能提高職位水平,最好的結果是不改變工作,增加一點工資,增加的工資也來自實際雇主。
一般來說,第三方勞務派遣是指員工與一方簽訂勞動合同,但被派往第三方實際工作的情況。第三方用人單位使用職工,安排職工工作,實際管理職工,但不負責向職工支付工資和社會保障,由勞務派遣單位負責。勞務派遣人員和單位正式員工進入單位難度大,工資和發展前景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