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畢業生人事代理是什么?
回答:畢業生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交流機構,本著充分尊重畢業生自主擇業的原則,有效、公正、負責地為各類畢業生解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遇到的人事管理問題。這是一種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其實施對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陜西省人事代理實現人才社會化管理和服務具有重要意義。
2.哪些畢業生應該申請人事代理?
答:通過雙向選擇,與外資企業、股份企業、鄉鎮企業、區街企業、私營企業、民營科技、教育、醫療機構、各種中介機構等非國有企業和實施錄用制的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在就業期間沒有實行就業單位,現在選擇就業的畢業生復習考試的各種畢業生等
3.畢業生辦理人事代理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答:根據畢業生的不同情況,畢業生的人事代理程序也不同。具體程序如下:
(1)擇業期間已聯系接收單位的畢業生——持接收單位簽署的《就業協議》到省人才中心,經省人才中心審核后簽署人事代理意見——畢業生將《就業協議》送交所在學校,由學校統一到有關部門辦理《就業登記證》、《戶籍轉移證》,并將畢業生檔案轉交省人才中心——畢業生持《就業登記證》、《戶籍轉移證》到接收單位辦理戶籍轉移手續。如果接收單位沒有集體戶籍,可以直接落入省人才集體戶籍。
(2)擇業期間未聯系接收單位或準備復習考研的大專以上畢業生——持《就業協議》到省人才中心,由省人才中心審核簽署人事代理意見(學校也可以集中辦理畢業生人事代理手續)——畢業生。
由學校統一到有關部門辦理《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并將其檔案轉交省人才中心-畢業生持《就業登記證》、《戶口遷移證》、《身份證》等材料到省人才中心辦理,簽訂人事檔案管理合同,戶口落入省人才中心。
(3)擇業期間就業,現要求派往省人才中心實行人事代理的畢業生和被派往省二次擇業的畢業生——持《就業登記證》(改派的還必須提供原接收單位或省轄市人事局同意改派的證明)到省人才中心,由省人才中心出具接收函,-憑省人才中心的接收函和原《就業登記證》直接到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改派手續,并憑新的《就業登記證》將畢業生檔案轉移到省人才中心——持新的《就業登記證》、《戶口遷移證》、身份證等材料到省人才中心,簽訂人事檔案管理合同,戶口遷移到省人才中心。
4.畢業生辦理人事代理手續后享受什么待遇?
答:畢業生辦理人事代理手續后,可以放心在省內外所有用人單位工作。省人才中心保障畢業生的合法權益,畢業生可以享受與國有單位工作人員相同的人事待遇,如成為正式成員、初始職稱、保留干部身份、計算服務年限、調整檔案工資、職稱資格考核、出國政治審查、黨員管理、社會保險代理、戶入、檔案材料相關人事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