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注意
勞務派遣公司派遣人員的四個涉稅問題!
01
問題一
我單位部分人員由勞務派遣公司派公司派來的給這些人員發放福利,誰來代扣個人所得稅?
答復:
貴公司向勞務派遣員工支付的節日福利費,由貴公司按工資薪金所得扣繳申報個稅。
參考:
咨詢公司直接向勞務派遣員工發放節假日補貼(公司直接轉賬到派遣員工的銀行卡,通常工資由勞務派遣公司發放)。補貼發放后,公司應按什么稅目扣除這些員工的個人所得稅?還是勞務派遣公司仍應納入工資收入申報個人所得稅?答案明確規定: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個人所得稅為納稅人,單位或個人為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額扣繳申報,并向納稅人提供個人所得和扣繳稅款的信息。一般來說,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和工資應當由用人單位轉移給派遣企業,然后派遣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分配給勞務派遣人員。問題中表達的情況屬于納稅人從兩個或兩個以上取得的工資和工資收入,按照個人稅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實施。
02
問題二
我單位部分人員由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在判斷企業所得稅小微利企業標準時,是否計入我單位員工人數?
答復:
是的,需要計入被派遣單位的人數。
參考一:
2019年2月26日,國家稅務總局開展了以“實施包容性企業所得稅減免,幫助小微企業發展”為主題的在線訪談活動。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劉寶柱回答了勞務派遣人員是否計算了小微企業的員工人數:“根據政策,員工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員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員工人數,即勞務派遣員工人數計入用人單位的員工人數。勞務派遣公司本著合理性原則,不再將勞務派遣人員重復計入公司員工人數。
參考二:
《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3號)規定:
1.小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本公告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性和禁止性行業,同時符合三個條件的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員工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
員工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員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員工人數。員工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根據企業年度季度平均值確定。
03
問題三
我們單位的一些人員是由勞務派遣公司派來的。用人單位或勞務派遣單位是否計算和扣除這些人員因公發生的車費中的車票?
答復:
誰工作,誰扣除。因此,貴公司可以扣除增值稅。對于勞務派遣的就業形式,用人單位應扣除勞務派遣人員發生的客運費用,而不是勞務派遣單位。
參考一:
4月4日,國家稅務總局12366稅務服務平臺發布了《深化增值稅改革即問即答》:一般增值稅納稅人購買國內客運服務,進項稅允許從銷項稅中扣除。這是指與本單位建立合法就業關系的員工,國內客運費允許扣除進項稅。納稅人為非員工支付的客運費用不能納入扣除范圍。
參考二:
《國家稅務總局:深化增值稅改革視頻培訓講義》:與本單位建立合法就業關系的個人旅客運輸費用屬于可抵扣范圍。對于勞務派遣的就業形式,勞務派遣人員發生的旅客運輸費用,用人單位應當扣除進項稅,而不是勞務派遣單位。
04
問題四
我單位部分人員由勞務派遣公司派遣,我單位與勞務派遣公司在合同中約定:這些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和社會保障由我單位直接打電話給這些人員,單獨支付部分勞務派遣公司的派遣費,是否允許?
答復:
當然,這是允許的,并且有一定的好處。例如,直接支付給派遣員工的工資可以計入貴公司工資總額的基礎,作為扣除員工福利費等相關費用的依據,在企業所得稅中有很大的節稅空間。
參考: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職工福利費等費用稅前扣除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第三條:企業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的實際費用,按照協議(合同)直接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的費用作為勞務費用;直接支付給員工的個人費用作為工資和福利費用。其中,屬于工資和薪金支出的費用,允許計入企業工資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